AGV 小車使用環境要求有靜態環境和動態環境2種,具體如下:
靜態環境:是指度 AGV 小車運行路線周圍恒態的環境 , 包括車間柱子,設備,噪音、路面、及電磁干擾等。它影響到 AGV 小車行答走路徑的選擇及 AGV 小車的穩定性。
動態環境:是指 AGV 小車運行環境中隨時間變化在不斷改變的環境,如:物流車,搬運車,行駛的 AGV,行人等。
而具體工作使用環境要求有:
1.AGV 的行駛路面的地面材質以硬質水泥地面或導電塑膠地面為最佳。
2. 為了 AGV 的正常作業和工作效率,廠房的場地溫度范圍 在 -10 ℃ ~50 ℃,相對濕度要≤ 80%。
3. 應用場地內無腐蝕氣體,爆炸性氣體,還有氣體及液體。從人員安全和 AGV 設備安全出發,這是必不可少的條件。
4. 無直射陽光照射,AGV 充電一次可以運行 48h 以上,在高效運行下機身溫度會變高,如果一直有陽光直射會影響 AGV使用壽命。
5. 塵埃、鐵粉等較少。盡量避免沾染水(風雨或水滴)油(油滴)及其他液體
6. 盡力避免在 AGV 行駛路徑地面上出現接縫,最大的接縫不宜超過 35mm。如果接縫超過 35mm 以上應進行修補。 ( AGV運行路面上鋪上一層水泥、環氧樹脂、P 型瓷磚、木地板或其他化學纖維等,以提升地面平整度,減少接縫對 AGV 影響程度。)
7. 地面滑動磨擦系數不小于 0.5. 地面摩擦系數大小直接影響 AGV 小車的安全距離及搬運定位精度。
8. 對于 AGV 行駛路面的地表導電阻抗應保持在 106 到 109。避免 AGV 車體累積靜電(靜電敏感環境下使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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